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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条款及细则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除另有注明外,本推广条款及细则项下之每项优惠只适用于持有中信银行 (国际) 有限公司 (「银行」) 1户通户口,并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包括首尾两日) (「推广期」) 期内成功进行合资格交易之客户 (「客户」)。
  2. 除另有注明外,若客户参与由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本行」)的大抽奖 ,客户同意大抽奖须受本行适用的条款及细则约束,包括 inMotion「奖赏 Go! 」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inMotion 动感银行服务』条款及细则」、「一般条款及细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条款及细则。
  3. 客户必须于存入减免金额(定义如下)或金额回赠/奖赏时仍持有银行的相关新1户通户口及支票或储蓄户口。
  4. 客户的1户通户口的开户日期及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为准。如本推广活动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之决定权。
  5. 银行保留权利随时更改、暂停、取消或终止全部或部份本推广条款及细则,而不作另行通知。本银行亦恕不承担任何有关优惠或条款更改或终止所引起的责任。
  6. 本条款及细则项下每项银行产品或服务均受其各自的条款及细则、相关资格和认购流程的约束。 详情请向分行职员寻求协助。
  7. 如本推广活动有任何争议,银行保留最终之决定权。
  8. 除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另有明文订明外,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订约方以外的任何人士概不可按照《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的规定强制执行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的条款或享有其利益。倘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明确赋予任何第三方权力根据《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执行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款,则协议订约方保留权利可在毋须该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修改该条款或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任何其他条款。
  9. 本条款及细则须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及受有关规定监管。任何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应提交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处理。
  10. 本推广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不同,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有关「股票永久免佣大抽奖 助你成为投资之星」(「本大抽奖」)之特定条款及细则:
  1. 本大抽奖适用于全新客户,即过去12个月内未曾于本行以个人或联名名义持有任何信用卡、往来、储蓄、定期存款、证券或投资户口,从inMotion动感银行「奖赏 Go! 」获得本大抽奖任务及持有至少一个有效的本行账户及有效的网上理财户口的本行特选客户(「合资格客户」) 。如果户口上的状态发生变化,本行保留不给予奖赏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也不会以任何理由及任何形式将奖赏发放之任何其他账户。
  2. 当合资格客户开始参与本大抽奖时,客户将被视为已阅读及同意受相关本大抽奖的描述及内容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大抽奖的参与资格、任务完成条件、奖赏详情及推广期。
  3. 推广期内客户必须成功登入本行的流动应用程式「inMotion 动感银行服务」(「inMotion 动感银行」),进入「奖赏 Go! 」并按下「立即抽奖」开始本大抽奖任务。为免生疑问,不论其 inMotion 动感银行登入次数,每位客户最多可于推广期内获得一次本大抽奖机会。
  4. 于推广期内,本行会以计算机系统中随机抽取得奖者(「得奖者」),得奖名额有限,每位得奖者将可获得以下其中一份抽奖礼品(「礼品」):
    礼品
    • 高达一世 $0 经纪佣金买入证券及
    • 首 12个月买卖不设最低经纪佣金 及
    • 6个月 $0 经纪佣金买入卖出证券 及
    • 首 6 个月买卖不设最低经纪佣金 及
    • 9个月 $0 经纪佣金买入证券 及
    • 首 9 个月买卖不设最低经纪佣金 及
    • 12个月 $0 经纪佣金买入证券 及
    • 首 12 个月买卖不设最低经纪佣金 及
    本大抽奖结果将于客户完成本大抽奖任务后公布,并纪录于「奖赏Go!」。
  5. 本行就客户之指定活动是否被界定为成功及合资格参加本大抽奖具唯一及绝对之决定权。
  6. 本行可提供、更改、暂停或撤销「奖赏 Go! 」计划下不同的奖赏、计划或安排。而该些奖赏、 计划或安排的有效性或履行性则不时受本行其他指定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
  7. 本大抽奖抽奖礼品不得转让、更改、退换或兑换现金。
  8. 本大抽奖并不适用于私人银行客户、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户口号码结尾为 90、91 及 98 之1户通户口及所有于推广期内及减免金额存入时仍是本行之员工
  9. 如有任何违反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以不诚实手法参加或进行本大抽奖及/或造假者,本行有权立即取消其得奖资格,而不作任何通知,并对任何违反行为保留追究权利。
  10. 本行保留权利可以取消或删除、取代、增补或修改任何此等推广条款及细则而毋须事先通知。本行将不会负责或承担任何就本大抽奖引致之任何费用、收费、损失或责任。如对大抽奖有任何争议,本行将有最终决定权。
  11. 除此等条款及细则另有明文订明外,此等条款及细则订约方以外的任何人士概不可按照《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 623 章)的规定强制执行此等条款及细则的条款或享有其利益。倘此等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明确赋予任何第三方权力根据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执行此等条款及细则任何条款,则协议订约方保留权利可在毋须该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修改该条款或此等条款及细则任何其他条款。
  12. 此条款及细则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香港法律管辖和诠释,如引起任何争议,或者与其有关之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处理。
  13. 此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不同,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有关优惠「9/12个月$0 经纪佣金买入证券」之特定条款及细则:
  1. 此优惠适用于:(a) 从本大抽奖任务获得此优惠,及 (b)于推广期内以个人或联名户口之名义成功开立新1户通户口 持有1户通户口之特选现有客户。(「指定客户」)
  2. 指定客户于获得优惠当月及随后的9/12个月内以1户通户口透过「inVest 动感投资」及「inMotion 动感银行」进行之香港股票、美国股票及中国 A 股买入交易(「合资格买货交易」),可获享$0 经纪佣金买入证券优惠。
  3. 指定客户须先缴付所有适用之有关佣金及费用。就合资格买货交易可享之佣金减免金额(「减免金额」) ,本行将会按以下时间表存入客户所开立之支票或储蓄户口内:
    交易月份 减免金额存入月份
    1月至3月 5月
    4月至6月 8月
    7月至9月 11月
    10月至12月 2月
  4. 该减免金额只适用于本行之经纪佣金,其他有关交易的交易税项、征税、罚款、征费的收费及费用,包括及不限于第三者征收之交易费用如印花税、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财汇局交易征费等,均不包括在该减免金额内。
  5. 若属联名户口,则只有基本户口持有人可享有相关之奖赏优惠。
  6. 本推广并不适用于私人银行客户、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户口号码结尾为 90、91 及 98 之1户通户口及所有于推广期内及减免金额存入时仍是本行之员工。
有关优惠「6个月$0 经纪佣金买入及卖出证券」之特定条款及细则:
  1. 此优惠适用于:(a) 从本大抽奖任务获得此优惠,及 (b)于推广期内以个人或联名户口之名义成功开立新1户通户口 或 持有1户通户口之特选现有客户。(「指定客户」)
  2. 指定客户于获得优惠当月及随后的6个月内以1户通户口透过「inVest 动感投资」及「inMotion 动感银行」进行之香港股票、美国股票及中国 A 股买入及卖出交易(「合资格买卖交易」),可获享$0 经纪佣金买入及卖出证券优惠。
  3. 指定客户须先缴付所有适用之有关佣金及费用。就合资格买卖交易可享之佣金减免金额(「买卖减免金额」) ,本行将会按以下时间表存入客户所开立之支票或储蓄户口内:
    交易月份 减免金额存入月份
    1月至3月 5月
    4月至6月 8月
    7月至9月 11月
    10月至12月 2月
  4. 该买卖减免金额只适用于本行之经纪佣金,其他有关交易的交易税项、征税、罚款、征费的收费及费用,包括及不限于第三者征收之交易费用如印花税、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财汇局交易征费等,均不包括在该减免金额内。
  5. 若属联名户口,则只有基本户口持有人可享有相关之奖赏优惠。
  6. 本推广并不适用于私人银行客户、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户口号码结尾为 90、91 及 98 之1户通户口及所有于推广期内及减免金额存入时仍是本行之员工。
有关优惠「高达一世 $0 经纪佣金买入证券」之特定条款及细则:
  1. 此优惠适用于:(a) 从本大抽奖任务获得此优惠,及 (b)于推广期内以个人或联名户口之名义成功开立新1户通户口 持有1户通户口之特选现有客户。(「指定客户」)
  2. 指定客户需符合以下项目,方可持续享有买入股票豁免经纪佣金优惠(「持续免买入佣金优惠」):
    1. 于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以1户通户口透过「inVest 动感投资」及「inMotion 动感银行」进行最少 1 次香港股票或美国股票或中国 A 股买入或卖出交易(「认可交易」)。
    2. 由2024年7月起,需每季度进行最少 1 次认可交易,翌季度即可继续享有持续免买入佣金优惠。如于2024年7月起任何一个季度未曾进行任何认可交易,持续免买入佣金优惠将于翌月起终止及失效。
  3. 示例: 指定客户于2024年2月23日从本大抽奖任务获得此优惠
      交易月份 买入股票豁免经纪佣金 买入交易 卖出交易
    于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进行最少 1 次认可交易,翌季度即可继续享有持续免买入佣金优惠
    直至
    2024 第二季
    由2024年2月

    2024年6月
    香港股票
    港币 500,000
    佣金减免金额 =港币750
    -
    由2024年7月起,需每季度进行最少 1 次认可交易,翌季度即可继续享有持续免买入佣金优惠。
    2024 第三季 2024年7月

    2024年9月

    (于2024年6月30日
    或之前进行最少 1 次
    认可交易)
    - 香港股票
    港币 200,000
    不适用于佣金减免
    2024 第四季 2024年10月

    2024年12月

    (于2024年第三季
    内进行最少 1 次
    认可交易)
    美国股票
    美金 100,000
    佣金减免金额 =美金150
    美国股票
    美金 50,000
    不适用于佣金减免
    2025 第一季 2025年1月

    2025年3月

    (于2024年第四季
    内进行最少 1 次
    认可交易)
    - -
    2025第二季 2025年4月 持续免买入佣金
    优惠终止
    (于2025年第一季内
    没有任何认可交易)
    - -

    * 假设经纪佣金率为0.15%

  4. 指定客户须先缴付所有适用之有关佣金及费用。就认可交易可享之佣金减免金额(「持续免买入减免金额」) ,本行将会按以下时间表存入客户所开立之支票或储蓄户口内:
    交易月份 持续免买入减免金额存入月份
    10月至12月 2月
    1月至3月 (如适用) 5月 (如适用)
    4月至6月 (如适用) 8月 (如适用)
    7月至9月 (如适用) 11月 (如适用)
    翌年持续安排如上 (如适用)
  5. 该持续免买入减免金额只适用于本行之经纪佣金,其他有关交易的交易税项、征税、罚款、征费的收费及费用,包括及不限于第三者征收之交易费用如印花税、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财汇局交易征费等,均不包括在该减免金额内。
  6. 若属联名户口,则只有基本户口持有人可享有相关之奖赏优惠。
  7. 本推广并不适用于私人银行客户、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户口号码结尾为 90、91 及 98 之1户通户口及所有于推广期内及减免金额存入时仍是银行之员工。
有关优惠「首6/9/12个月不设最低经纪佣金」之特定条款及细则:
  1. 此优惠适用于:(a) 从本大抽奖任务获得此优惠,及 (b)于推广期内以个人或联名户口之名义成功开立新1户通户口 持有1户通户口之特选现有客户。(「指定客户」)
  2. 指定客户于获得优惠当月及随后的6/9/12个月内以1户通户口透过「inVest 动感投资」及「inMotion 动感银行」进行之香港股票、美国股票及中国 A 股买入及卖出交易(「合资格不设最低佣金之交易」),可获享不设最低经纪佣金优惠。
  3. 指定客户须先缴付所有适用之有关佣金及费用。就合资格不设最低佣金之交易可享之佣金减免金额(「不设最低佣金之减免金额」) ,本行将会按以下时间表存入客户所开立之支票或储蓄户口内:
    交易月份 不设最低佣金之减免金额存入月份
    1月至3月 5月
    4月至6月 8月
    7月至9月 11月
    10月至12月 2月
  4. 该不设最低佣金之减免金额只适用于本行之经纪佣金,其他有关交易的交易税项、征税、罚款、征费的收费及费用,包括及不限于第三者征收之交易费用如印花税、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财汇局交易征费等,均不包括在该减免金额内。
  5. 若属联名户口,则只有基本户口持有人可享有相关之奖赏优惠。
  6. 本推广并不适用于私人银行客户、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户口号码结尾为 90、91 及 98 之1户通户口及所有于推广期内及减免金额存入时仍是银行之员工。
有关「全民做Trade证券经纪佣金优惠」之特定条款及细则(「优惠」)
  1. 推广期间内,客户透过inVest及inMotion动感银行及透过1户通进行港股、中国A股及美国股票买卖证券,可享如下表一所示之“证券经纪佣金优惠”,但以下情况除外以下交易中:
    1. 任何与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交易, 或
    2. 于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1日及2024年3月21日成交的任何交易。
      表1: 证券经纪优惠佣金费用表
      每月累计交易金额(港元)
      (“每月交易量”)
      此每月交易量范围将适用优惠证券经纪佣金
      少于或等于100万 0.125%
      100万以上且300万以下 0.118%
      300万以上且1000万以下 0.108%
      1000万以上且3000万以下 0.100%
      3000万以上 0.088%
  2. 每月交易量是根据在 3 个市场(香港股票、中国 A 股及美股)的所有股票、认股证及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每月累计交易金额合计而得出的,并会在交易时作计算。在成交时会使用本行原有的汇率计算交易金额,用作决定您的每月交易量,以人民币及美元所作的投资会转换成港元。转换的汇率或会出现波动,并会定期更新。
  3. 您的每月交易量会在每个历月的第1日重设。
  4. 客户须先缴付所有适用之有关佣金及费用。适用之证券佣金减免金额(「减免金额」) ,银行将会按以下时间表存入客户所开立之支票或储蓄户口内:
    交易月份 减免金额存入月份
    1月至3月 5月
  5. 说明:如何根据您透过inVest及inMotion动感银行及透过1户通户口成交的实际交易活动计算证券经纪优惠佣金,举例,一位CITICfirst 客户的交易活动如下:
    交易月份

    (「交易期间」)
    本交易期间的每月累计交易金额 透过inMotion动感银行/inVest动感投资交易的标准证券经纪佣金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港元等值 55,000,000 0.125%

    将上述交易活动应用于上表 1 所述的优惠
    每月交易量 = 港元 5500万 此每月交易量范围将适用优惠证券经纪佣金 减免金额 (港元)
    首100万港元 0.125% 1,000,000 x (0.125% - 0.125%) = $0
    及后的200万港元 0.118% 2,000,000 x (0.125% - 0.118%) = $140
    及后的700万港元 0.108% 7,000,000 x (0.125% - 0.108%) = $1,190
    及后的2000万港元 0.100% 20,000,000 x (0.125% - 0.1%) = $5,000
    3000万港元以后的金额 (以本例为港元 2500万) 0.088% 25,000,000 x (0.125% - 0.088%) = $9,250
  6. 客户须缴付所有适用之有关佣金及费用,包括其他有关交易的交易税项、征税、罚款、征费的收费及费用,包括及不限于第三者征收之交易费用如印花税、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财汇局交易征费等。
  7. 每月交易量不可重复享有其他证券优惠,有关优惠细则请参阅: 中信银行(国际)主页>个人理财>推广优惠>inVest动感投资>最新优惠>优惠详情,已享有其他证券优惠的佣金减免的每月交易量,将不会计算于每月交易量内。
  8. 若属联名户口,则只有基本户口持有人可享有相关之奖赏优惠。
  9. 本推广并不适用于私人银行客户、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户口号码结尾为90,91及98之1户通户口及所有于推广期内及减免金额存入时仍是银行所有员工。
有关「每月指定交易日优惠」之特定条款及细则(「优惠」):
  1. 客户于推广期内的「指定交易日」(定义如下)透过「指定交易平台」(定义如下)买卖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之股份、美国股票及中国 A 股,经纪佣金收费一率为0.1%。
  2. 指定交易日: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1日
  3. 指定交易平台:inMotion动感银行、inVest动感投资。
  4. 经纪佣金收费0.1%,设有最低佣金收费。有关最低佣金详情,请参阅本行的「投资产品服务收费」表。
  5. 客户须先缴付所有适用之有关佣金及费用。适用之证券佣金减免金额(「减免金额」) ,银行将会按以下时间表 存入客户所开立之支票或储蓄户口内:
    交易月份 减免金额存入月份
    1月至3月 5月
  6. 该减免金额只适用于银行之经纪佣金,其他有关交易的交易税项、征税、罚款、征费的收费及费用,包括及不限于第三者征收之交易费用如印花税、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财汇局交易征费等,均不包括在该减免金额内。
  7. 指定交易日不可重复享有其他证券优惠,有关优惠细则请参阅: 中信银行(国际)主页>个人理财>推广优惠>inVest动感投资>最新优惠>优惠详情,已享有其他证券优惠的佣金减免的交易,将不会计算减免金额。
  8. 若属联名户口,则只有基本户口持有人可享有相关之奖赏优惠。
  9. 本推广不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户口号码结尾为90,91及98之1户通户口及银行所有员工。
有关「转入/存入股票优惠」之特定条款及细则(「优惠」):
  1. 客户须于推广期内成功从第三方金融机构/银行以无纸化形式转入香港股票、美国股票、中国A股至本行,或以实物形式存入香港股票方可获享现金奖赏。
  2. 现金奖赏金额将根据毎位客户于推广期内的股票转入/存入总金额减股票转出/提取总金额(「总股票净金额」)厘定,详情如下:
    总股票净金额(HK$) 现金奖赏金额(HK$)
    50万元至1百万元以下 $600
    1百万元至3百万元以下 $1,200
    3百万元至5百万元以下 $5,000
    5百万元或以上 $10,000
  3. 总股票净金额以该成功转入/存入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收市价格及股数作计算。如「股票转入/存入」交易涉及外币,兑换率1美元 = 港币7.8元/人民币1元 = 港币1.2元将用以换算股票金额。
  4. 每位客户于推广期内只可享上述优惠一次。
  5. 此优惠不适用于本行1户通户口之间互相转入/存入交易。
  6. 客户仍须缴付所有适用之有关佣金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纪佣金、存入证券费用(只适用于买入交易)、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香港会财局交易征费、投资者赔偿征费、香港交易所交易费、印花税、经手费(由上海交易所 / 深圳交易所收取)、证管费(由中国证监会收取)、过户费(由中国结算收取)、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 费(只适用于卖出交易)及美国预托证券收费。 详情请浏览https://www.cncbinternational.com/_document/investment-products-service-fees-and-charges/tc/investment-products-service-fees-and-charges.pdf 。
  7. 现金奖赏将于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存入客户之港元结算户口。于回赠时,客户之证券户口及港币结算户口须仍然有效,方可获享上述优惠。若客户于本行送出奖赏时并非有效之本行银行及证券户口客户,有关之奬赏将被视作放弃,而本行将不会透过任何途径存入有关奬赏。
  8. 证券前收市价可按香港交易所调整。详情请浏览香港交易所「有关证券前收市价调整的指引」。
  9. 联名股票户口之所有证券转账交易,将一并用作计算户口主要持有人的总证券净金额。
  10. 本推广并不适用于私人银行客户、以公司名义开立户口之客户、户口号码结尾为90,91及98之1户通户口及所有于推广期内及现金奖赏存入时仍是银行所有员工。

有关「无上限免费即时报价服务」之特定条款及细则:
  1. 「无上限免费即时报价服务」只适用于持有1户通(个人或联名户口)并已登记使用网上理财及/或电话理财的客户。推广期内香港及中国市场之免费报价已预设为每月500,000次,所有市场的额外用量均不另收费,有关之免费报价次数将于推广期后重设至《投资产品服务收费》所订之水平。
有关证券交易之特定风险披露声明:
  • 投资涉及风险。
  •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跌可升,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 投资者应自行寻求有关税务之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海外投资时可能涉及之遗产税及红利预扣税等税务责任。
  • 投资者若投资于以非本土货币结算的投资产品,投资将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本金出现亏损。
  • 投资前投资者应细阅相关的证券买卖条款细则及风险披露声明,并于有需要时咨询专业顾问之意见。
  • 人民币乃受制于汇率风险。假如人民币兑港元的价格贬值,则以港元计算的投资价值将会下降。而且人民币与其他货币(包括港元)的兑换受到与人民币有关的政策限制,并因此需要符合香港在有关方面的监管规定。而这些规定有可能因应与人民币有关的政策限制的变动而有所修改。此外,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实际兑换安排将视乎于相关时间当时的限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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