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ITIC Bank International
 

推廣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除另有註明外,本推廣條款及細則項下之每項優惠只適用於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期內成功進行合資格交易之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銀行」)的持有1戶通戶口客戶(「客戶」)並受以下推廣條款及細則約束。
  2. 若屬聯名戶口,則只有基本戶口持有人可享有相關之獎賞優惠。
  3. 客戶必須於存入減免金額(定義如下)或回贈時仍持有銀行的相關新1戶通戶口及支票或儲蓄戶口。
  4. 該減免金額只適用於銀行之經紀佣金,其他有關交易的交易稅項、徵稅、罰款、徵費的收費及費用,包括及不限於第三者徵收之交易費用如印花稅、證監會交易徵費、聯交所交易費等,均不包括在該減免金額內。
  5. 銀行保留權利隨時更改、暫停、取消或終止上述優惠及更改本推廣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銀行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6. 除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另有明文訂明外,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訂約方以外的任何人士概不可按照《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的規定強制執行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的條款或享有其利益。倘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明確賦予任何第三方權力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款,則協議訂約方保留權利可在毋須該第三方同意的情況下修改該條款或此等推廣條款及細則任何其他條款。
  7. 本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及受有關規定監管。
  8.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不同,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有關「長達永久$0經紀佣金買入證券」之特定條款及細則:
  1. 此優惠只適用於新1戶通客戶,即於(i)2018年9月19日起計前12個月內未曾於銀行以個人或聯名戶口之名義持有證券現金戶口或1戶通戶口,並(ii)於推廣期內成功開立新1戶通戶口之客戶。(「新1戶通戶口客戶」)
  2. 新1戶通戶口客戶於開立新1戶通戶口當月及隨後的首6個月內以新1戶通戶口透過「指定交易平台」(定義如下)進行之香港股票、美國股票及中國A股買入交易(「合資格買貨交易」),可獲享$0經紀佣金買入證券優惠。同時,由開戶後第7個月起,如客戶每月持續進行證券買賣交易最少一次(不包括新股認購),亦可於當月繼續享有$0經紀佣金買入證券優惠,如該月沒有進行證券買賣交易,有關$0經紀佣金買入證券優惠會取消。
  3. 指定交易平台:inMotion動感銀行、網上理財、CITIC流動理財或自動化證券買賣專線。
  4. 新1戶通戶口客戶須先繳付所有適用之有關佣金及費用。就合資格買貨交易可享之佣金減免金額(「減免金額」) ,銀行將會按以下時間表存入客戶所開立之支票或儲蓄戶口內:
    交易月份 減免金額存入月份
    1月至3月 5月
    4月至6月 8月
    7月至9月 11月
    10月至12月 2月
  5. 本推廣並不適用於私人銀行客戶、以公司名義開立戶口之客戶及所有於推廣期內及減免金額存入時仍是本行之員工。
有關「$0經紀佣金買賣首日上市港股」之特定條款及細則:
  1. 客戶於推廣期內透過「指定交易平台」(定義如下)買賣於香港聯交所首日上市之新股(只限於經公開發售上市香港股票,並不包括公司認股權證、備兌認股證、牛熊證、債券、交易所買賣基金、經介紹形式上市新股、股票轉往主板上市、股票編號變更),可獲享$0經紀佣金優惠。
  2. 指定交易平台:inMotion動感銀行、網上理財、CITIC流動理財或自動化證券買賣專線。
  3. 客戶可獲享$0經紀佣金優惠買賣於香港聯交所首日上市之新股,佣金優惠每日上限為港幣100,000。
  4. 客戶須先繳付所有適用之有關佣金及費用。適用之證券佣金減免金額(「減免金額」) ,銀行將會按以下時間表存入存入客戶所開立之支票或儲蓄戶口內:
    交易月份 減免金額存入月份
    1月至3月 5月
    4月至6月 8月
    7月至9月 11月
    10月至12月 2月
  5. 本推廣不適用於以公司名義開立戶口之客戶及本行的員工。
有關「網上新股認購$0手續費」之特定條款及細則:
  1. 新股認購$0手續費優惠適用於推廣期內經本行自動化渠道以1戶通戶口(個人或聯名戶口)申請認購新股的客戶。
  2. 客戶於認購新股時,有關之手續費會自動豁免。
  3. 本推廣不適用於以公司名義開立戶口之客戶及本行的員工。
有關「投資產品轉入或存入現金獎賞」之特定條款及細則:
  1. 投資產品轉入或存入現金獎賞 (「此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遞交申請基金、債券、港股、美股或中國A股(「合資格投資產品」)轉入或存入及於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有關轉入,方可獲享此優惠。
  2. 客戶於推廣期內每累積轉入或存入港幣1,000,000元(或港幣等值) 之合資格投資產品可享港幣1,000元之現金獎賞, 每位客戶最高可享港幣10,000元之現金獎賞。
  3. 此優惠適用於由銀行認可之合資格投資產品。銀行對該客戶可否享有此優惠有最於決定權。
  4. 銀行將於2019年3月31日或之前發放現金獎賞於客戶所開立之港元戶口內。
  5. 銀行將以其所獲得最新合資格投資產品之價格計算轉入或存入相關合資格投資產品之累積金額。如有關合資格投資產品之貨幣為非港元,銀行將會按由其釐定之匯率兌換投資產品價格至等值之港元,以計算轉入或存入之累積總值,再作計算優惠之用。
  6. 若合資格客戶於2019年1月31日或之前,將部份或全部轉入之合資格投資產品轉出,銀行保留不批准此優惠之權利。
  7. 此外,客戶持有的合資格投資產品總額,其由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1月31日的總市場價值淨增長不得少於在推廣期內成功轉至銀行之相關合資格投資產品總額,方可獲得獎賞。
  8. 客戶須於現金獎賞發放當日仍持有相關投資戶口及港元戶口,方可獲得獎賞。
  9. 本推廣不適用於以公司名義開立戶口之客戶及本行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