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九 九 九 年 業 績 報 告

業 績 摘 要

中 信 嘉 華 銀 行 有 限 公 司 ( 「 本 行 」 ) 董 事 會 宣 布 本 行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 統 稱 「 本 集 團 」 ) 截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的 年 度 經 審 核 合 併 業 績 如 下 :



附 註 :

( 一 ) 自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一 日 開 始 , 本 集 團 採 納 了 新 會 計 實 務 準 則 2.124 「 投 資 證 券 的 會 計 處 理 」 , 更 改 了 有 關 庫 券 、 存 款 證 、 交 易 用 途 證 券 及 投 資 證 券 的 會 計 政 策 。 預 算 持 有 直 至 到 期 日 的 債 務 證 券 , 會 如 持 有 至 到 期 日 證 券 般 處 理 。 其 他 證 券 則 根 據 標 準 方 法 入 帳 。

一 九 九 九 年 的 期 初 留 存 溢 利 , 因 董 事 會 認 為 會 計 政 策 的 更 改 而 引 致 的 變 動 並 不 重 大 , 故 未 被 調 整 。 由 於 採 納 了 這 項 會 計 政 策 , 本 集 團 一 九 九 九 年 全 年 盈 利 增 加 港 幣 837,000 元 , 而 年 底 資 產 淨 值 增 加 港 幣 837,000 元 。 一 九 九 八 年 全 年 的 比 較 數 字 已 重 新 編 排 , 以 符 合 本 年 度 帳 目 之 呈 列 方 式 。

( 二 ) 香 港 利 得 稅 準 備 是 按 照 截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估 計 應 課 稅 溢 利 按 稅 率 百 分 之 十 六 ( 一 九 九 八 年 : 百 分 之 十 六 ) 計 算 。 海 外 分 行 及 附 屬 公 司 的 稅 款 , 則 按 照 業 務 經 營 地 區 之 現 行 稅 率 計 算 。

由 於 在 可 預 見 將 來 並 無 重 大 時 差 可 影 響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收 付 , 因 此 並 無 撥 出 遞 延 稅 項 準 備 。

( 三 ) 基 本 每 股 盈 利 是 按 照 股 東 應 佔 溢 利 港 幣 108,561,000 元 ( 一 九 九 八 年 : 港 幣 103,272,000 元 ) 除 以 已 發 行 2,593,248,423 股 ( 一 九 九 八 年 : 2,383,580,927 股 ) 普 通 股 的 加 權 平 均 數 計 算 。

( 四 ) 攤 薄 每 股 盈 利 是 按 照 股 東 應 佔 溢 利 港 幣 108,561,000 元 ( 一 九 九 八 年 : 港 幣 103,272,000 元 ) 除 以 就 所 有 可 攤 薄 普 通 股 的 影 響 作 出 調 整 後 的 2,595,460,815 股 ( 一 九 九 八 年 : 2,387,421,342 股 )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 計 算 。

財 務 資 料

( 一 ) 財 務 狀 況 摘 要


( 二 ) 貸 款 及 其 他 帳 目


( 三 ) 客 戶 貸 款 - 按 行 業 分 類


( 四 ) 利 息 懸 帳 貸 款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本 集 團 貸 予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的 款 項 中 , 沒 有 利 息 懸 帳 貸 款 或 已 停 止 累 計 利 息 貸 款 , 亦 沒 有 就 該 等 貸 款 作 出 特 別 準 備 。

( 五 ) 逾 期 貸 款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本 集 團 貸 予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的 款 項 中 , 沒 有 逾 期 三 個 月 或 以 上 的 貸 款 。

對 帳


( 六 ) 重 定 還 款 期 貸 款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本 集 團 貸 予 銀 行 及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的 款 項 中 , 並 無 重 組 貸 款 。

( 七 ) 資 產 負 債 表 外 風 險

( a ) 或 然 負 債 及 承 擔

以 下 是 每 類 重 大 或 然 負 債 及 承 擔 的 合 約 金 額 概 要 :


上 述 所 列 金 額 包 括 以 下 擔 保 :

( i ) 向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嘉 華 國 際 財 務 有 限 公 司 ( 「 嘉 華 財 務 」 ) 作 出 一 延 續 性 擔 保 , 保 證 嘉 華 財 務 能 夠 收 回 借 予 第 三 者 的 貸 款 本 金 連 利 息 。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此 等 公 司 所 欠 款 項 為 港 幣 468,000,000 元 ( 一 九 九 八 年 : 港 幣 621,000,000 元 ) 。

( ii )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本 行 就 第 三 者 向 若 干 附 屬 公 司 提 供 的 信 貸 額 而 出 具 的 擔 保 共 計 為 港 幣 43,000,000 元 ( 一 九 九 八 年 : 港 幣 43,000,000 元 ) 。

( b ) 衍 生 工 具

衍 生 工 具 是 指 根 據 一 項 或 多 項 基 本 資 產 或 指 數 的 價 值 來 釐 定 其 價 值 的 財 務 合 約 。

以 下 是 本 集 團 及 本 行 各 種 主 要 衍 生 工 具 的 名 義 金 額 概 要 :


概 況

自 九 七 年 底 以 來 , 香 港 經 濟 一 直 籠 罩 在 金 融 風 暴 的 陰 霾 中 , 經 濟 負 增 長 、 失 業 率 高 企 、 貿 易 銳 減 、 股 市 及 樓 市 全 面 下 挫 , 導 至 各 項 貸 款 需 求 萎 縮 , 銀 行 業 務 受 到 嚴 重 衝 擊 。 本 行 在 九 七 年 底 的 貸 款 約 二 百 億 港 元 , 金 融 風 暴 令 其 中 六 十 九 億 港 元 貸 款 逐 步 出 現 問 題 。 新 管 理 層 在 處 理 歷 史 遺 留 下 來 的 問 題 的 同 時 , 在 九 八 年 開 始 , 採 取 了 「 水 漲 船 高 」 而 非 「 水 落 石 出 」 的 策 略 , 積 極 改 革 發 展 , 廣 聘 專 業 人 材 , 提 高 管 理 層 素 質 , 令 各 項 業 務 錄 得 理 想 表 現 。

一 九 九 九 年 , 香 港 經 濟 仍 然 處 於 一 個 非 常 困 難 的 階 段 , 本 行 面 對 著 銀 行 業 最 嚴 峻 的 局 面 , 繼 續 採 取 進 取 與 穩 定 並 重 的 策 略 , 進 行 調 整 改 革 及 業 務 發 展 。 經 過 兩 年 的 努 力 , 終 於 成 功 克 服 各 種 挑 戰 , 取 得 理 想 的 成 績 , 為 問 題 貸 款 作 了 大 幅 撥 備 , 為 二 千 年 的 業 務 發 展 及 盈 利 增 長 創 造 條 件 。 本 行 相 信 最 困 難 的 時 期 已 經 過 去 , 二 千 年 將 是 豐 收 的 一 年 。

進 展

1. 貸 存 款 持 續 高 速 增 長 。 九 八 年 , 根 據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 「 金 管 局 」 ) 統 計 數 字 , 本 港 整 體 貸 款 縮 減 百 分 之 十 九 點 八 , 但 本 行 的 總 貸 款 增 長 百 分 之 二 十 九 點 六 , 增 加 五 十 九 億 二 千 萬 港 元 。 九 九 年 , 本 港 整 體 貸 款 進 一 步 減 少 百 分 之 十 五 , 但 本 行 的 總 貸 款 仍 然 錄 得 增 長 , 增 幅 百 分 之 九 點 三 , 增 加 二 十 四 億 二 千 萬 港 元 。 兩 年 共 增 加 貸 款 八 十 三 億 四 千 萬 港 元 , 增 長 百 分 之 四 十 一 點 七 , 九 九 年 底 , 總 貸 款 為 二 百 八 十 三 億 港 元 。

九 八 年 , 銀 行 存 款 增 加 九 十 七 億 五 千 萬 港 元 , 增 長 百 分 之 三 十 五 點 四 。 九 九 年 存 款 保 持 增 長 , 增 加 四 十 四 億 六 千 萬 港 元 , 增 長 百 分 之 十 二 , 加 上 年 中 到 期 的 存 款 証 十 六 億 港 元 , 總 存 款 實 質 增 長 百 分 之 十 六 點 三 。 九 九 年 與 九 七 年 比 , 兩 年 存 款 增 加 一 百 四 十 二 億 零 四 百 萬 港 元 , 增 長 百 分 之 五 十 一 點 六 , 九 九 年 底 , 銀 行 總 存 款 為 四 百 一 十 七 億 零 五 百 萬 港 元 。

九 八 年 , 銀 行 總 資 產 增 加 九 十 四 億 八 千 萬 港 元 , 增 長 百 分 之 二 十 七 點 四 。 九 九 年 , 總 資 產 增 加 四 十 六 億 七 千 萬 港 元 , 增 長 百 分 之 十 點 六 , 九 九 年 底 總 額 為 四 百 八 十 七 億 八 千 萬 港 元 。 兩 年 來 , 總 資 產 增 長 百 分 之 四 十 點 九 , 增 加 一 百 四 十 一 億 五 千 萬 港 元 。 經 過 兩 年 較 高 速 度 的 增 長 , 本 行 九 九 年 底 的 資 產 亦 由 九 八 年 初 的 三 百 五 十 億 港 元 提 升 至 接 近 五 百 億 港 元 水 平 。

2. 資 產 質 素 提 高 。 本 行 的 策 略 是 逐 步 增 加 新 的 優 質 資 產 , 令 整 體 貸 款 風 險 不 斷 降 低 ( 表 一 ) 。 自 九 八 年 起 , 本 行 集 中 信 貸 審 核 程 序 及 加 強 信 貸 管 理 系 統 , 故 新 造 企 業 貸 款 的 壞 帳 率 能 維 持 於 百 分 之 零 點 四 的 低 水 平 。

表 一


* 根 據 金 管 局 國 內 貸 款 指 引 而 修 訂

3. 基 本 解 決 問 題 貸 款 。 本 行 在 九 九 年 共 解 決 問 題 貸 款 十 九 億 四 千 萬 港 元 , 包 括 現 金 追 收 七 億 港 元 、 押 品 處 理 二 億 八 千 萬 港 元 、 新 增 押 品 三 億 一 千 萬 港 元 、 重 組 貸 款 六 億 六 千 萬 港 元 。 加 上 九 八 年 處 理 的 十 八 億 三 千 萬 港 元 , 兩 年 來 , 共 解 決 問 題 貸 款 三 十 七 億 七 千 萬 港 元 。 本 行 分 別 在 九 八 年 和 九 九 年 剔 除 問 題 貸 款 三 億 九 千 萬 港 元 和 十 億 零 八 十 萬 港 元 。 經 過 兩 年 的 積 極 追 收 和 剔 除 , 問 題 貸 款 情 況 已 得 到 基 本 的 控 制 和 解 決 。

表 二


於 九 九 年 底 , 特 定 貸 款 包 括 次 級 和 可 疑 貸 款 為 二 十 三 億 八 千 萬 港 元 , 佔 總 貸 款 百 分 之 八 點 四 。 本 行 已 為 特 定 貸 款 作 特 殊 撥 備 七 億 二 千 萬 港 元 , 加 上 抵 押 品 九 億 六 千 萬 港 元 , 覆 蓋 率 為 百 分 之 七 十 點 六 , 無 覆 蓋 部 分 為 七 億 。 本 行 並 在 九 九 年 九 月 成 立 「 風 險 資 產 管 理 部 門 」 , 專 責 處 理 問 題 貸 款 , 相 信 可 以 在 二 千 年 徹 底 處 理 有 關 問 題 。

4. 盈 利 保 持 增 長 。 九 九 年 本 港 銀 行 業 競 爭 激 烈 , 其 中 以 按 揭 業 務 最 為 明 顯 , 但 本 行 股 東 的 應 佔 溢 利 仍 錄 得 百 分 之 五 點 一 的 增 幅 。 雖 然 非 利 息 收 入 下 跌 百 分 之 十 六 點 四 , 但 由 於 本 行 能 夠 嚴 格 控 制 成 本 , 令 九 九 年 經 營 支 出 低 於 九 八 年 水 平 , 加 上 各 項 業 務 發 展 理 想 , 令 佔 收 入 較 大 比 重 的 淨 利 息 收 入 增 長 百 分 之 二 點 五 , 故 撥 備 前 經 營 溢 利 只 微 跌 百 分 之 四 。 由 於 本 行 盈 利 比 較 理 想 , 加 上 年 底 出 售 嘉 佳 證 券 有 限 公 司 ( 「 嘉 佳 」 ) 及 嘉 華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 「 嘉 金 」 ) 各 百 分 之 四 十 九 的 權 益 , 獲 得 約 四 億 盈 利 , 所 以 有 充 裕 條 件 為 問 題 貸 款 作 了 遠 高 於 金 管 局 要 求 的 撥 備 , 為 未 來 業 務 發 展 及 盈 利 增 長 創 造 條 件 。

表 三


特 別 要 說 明 的 是 , 本 行 盈 利 在 九 九 年 第 四 季 起 錄 得 突 破 性 增 長 , 每 月 撥 備 前 經 營 溢 利 平 均 逾 六 千 萬 港 元 , 這 趨 勢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初 亦 繼 續 保 持 。 盈 利 突 破 性 發 展 , 加 上 撥 備 預 期 較 九 九 年 大 幅 減 少 , 本 行 估 計 二 零 零 零 年 的 盈 利 可 創 歷 史 高 水 平 。

5. 不 斷 進 行 改 革 和 調 整 是 銀 行 持 續 發 展 的 保 證 。 兩 年 前 , 銀 行 不 僅 是 問 題 貸 款 金 額 巨 大 , 而 且 , 從 管 理 制 度 、 經 營 的 指 導 思 想 , 以 至 高 層 的 素 質 都 落 後 於 市 場 。 因 此 , 銀 行 必 須 進 行 全 面 性 的 改 革 和 調 整 , 配 合 發 展 需 要 。

改 革 的 第 一 步 是 重 新 組 合 的 銀 行 管 理 層 。 兩 年 前 , 銀 行 的 管 理 層 全 是 由 內 地 人 士 組 成 。 九 八 年 初 , 聘 請 了 陳 許 多 琳 女 士 主 持 零 售 銀 行 業 務 。 陳 女 士 在 渣 打 銀 行 工 作 多 年 , 對 零 售 銀 行 業 擁 有 深 厚 經 驗 。 她 對 零 售 銀 行 部 進 行 了 一 系 列 的 改 革 , 重 新 建 立 了 部 門 的 架 構 及 組 織 ; 重 整 分 行 網 絡 和 銷 售 隊 伍 ; 基 本 上 完 成 了 操 作 平 台 的 建 設 ; 兩 年 來 , 積 極 參 與 按 揭 貸 款 業 務 , 令 銀 行 按 揭 貸 款 增 加 五 十 二 億 港 元 , 是 銀 行 過 去 十 多 年 來 按 揭 貸 款 的 一 倍 半 。

九 九 年 五 月 , 聘 請 了 資 深 銀 行 家 江 紹 智 先 生 主 管 企 業 銀 行 部 。 企 業 銀 行 部 進 行 了 全 面 改 革 , 重 新 制 定 企 業 銀 行 貸 款 的 策 略 和 部 門 架 構 , 加 強 與 本 地 企 業 的 聯 系 和 新 產 品 的 開 發 , 理 順 操 作 程 序 。 改 革 已 取 得 了 初 步 的 成 效 , 使 銀 行 的 企 業 貸 款 , 從 金 額 、 回 報 和 息 差 都 有 所 提 高 , 改 善 了 銀 行 的 整 體 貸 款 構 成 。

銀 行 起 用 了 具 有 律 師 專 業 資 格 和 深 厚 中 國 事 務 經 驗 的 盧 永 逸 先 生 , 專 責 處 理 問 題 貸 款 的 追 收 , 並 在 九 九 年 九 月 成 立 專 責 部 門 「 風 險 資 產 管 理 部 」 。 在 盧 先 生 的 領 導 下 , 銀 行 過 去 兩 年 在 解 決 問 題 貸 款 上 取 得 了 顯 著 的 成 效 。

同 時 , 銀 行 大 膽 起 用 了 在 怡 富 工 作 多 年 的 梁 美 珠 女 士 出 任 人 力 資 源 部 主 管 , 對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作 出 重 大 的 改 革 。 梁 女 士 以 一 套 高 透 明 度 、 制 度 化 和 專 業 化 的 標 準 , 改 革 人 事 制 度 , 使 銀 行 能 從 市 場 吸 納 具 國 際 經 驗 的 專 業 人 員 , 亦 使 銀 行 逐 漸 形 成 一 個 比 較 開 放 、 比 較 國 際 化 、 跟 上 世 界 潮 流 的 企 業 文 化 。

九 七 年 底 , 銀 行 聘 請 了 長 期 在 大 通 銀 行 工 作 的 李 文 活 先 生 主 理 銀 行 的 信 貸 工 作 , 改 革 了 銀 行 信 貸 審 批 程 序 的 各 項 環 節 和 審 批 權 限 , 提 高 了 整 體 的 信 貸 管 理 意 識 , 使 銀 行 的 貸 款 審 批 效 率 和 資 產 質 量 有 所 提 高 。

最 近 , 銀 行 聘 請 了 在 萬 國 寶 通 銀 行 及 ING 銀 行 工 作 多 年 的 江 健 先 生 , 主 理 銀 行 的 後 台 運 作 和 財 務 等 方 面 工 作 , 著 眼 於 提 升 銀 行 的 資 訊 系 統 、 財 務 管 理 、 研 究 分 析 、 運 作 流 程 等 多 方 面 的 後 台 綜 合 能 力 。

6. 財 政 實 力 獲 得 國 際 認 同 。 去 年 十 二 月 , 國 際 評 級 機 構 穆 迪 投 資 首 次 對 本 行 發 表 評 級 , 長 期 及 短 期 外 幣 存 款 評 級 分 別 為 Baa2 及 Prime-3 , 財 政 實 力 評 級 為 D , 前 景 評 級 則 為 穩 定 。 評 級 反 映 了 本 行 充 裕 的 資 本 實 力 及 市 場 策 略 的 改 變 , 可 說 是 外 界 對 本 行 積 極 改 革 發 展 政 策 的 肯 定 。 於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底 , 本 行 的 資 本 充 足 比 率 、 貸 存 比 率 及 全 年 平 均 流 動 資 金 比 率 分 別 為 百 分 之 十 九 點 二 、 百 分 之 六 十 七 點 九 和 百 分 之 三 十 九 點 五 , 顯 示 資 金 充 裕 及 財 政 狀 況 持 續 穩 健 。

二 千 年 發 展 重 點

過 去 兩 年 的 經 驗 和 成 績 證 明 , 本 行 採 用 堅 持 發 展 和 深 化 改 革 的 策 略 是 正 確 的 。 所 以 , 在 二 千 年 將 會 繼 續 這 個 工 作 方 向 , 同 時 繼 續 積 極 追 收 問 題 貸 款 和 改 善 對 內 地 的 放 款 ; 業 務 發 展 方 面 , 重 點 包 括 以 下 兩 點 :

1. 推 出 網 上 金 融 業 務 。 本 行 深 明 以 互 聯 網 通 訊 的 科 技 發 展 是 未 來 金 融 業 務 發 展 的 大 趨 勢 , 故 在 九 九 年 已 開 始 為 建 立 相 關 服 務 的 平 台 作 好 部 署 , 斥 資 添 置 及 發 展 卓 越 的 電 腦 系 統 及 軟 件 。 本 行 亦 已 委 任 羅 兵 咸 永 道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為 顧 問 , 制 訂 這 方 面 的 發 展 策 略 及 定 位 , 報 告 預 期 可 於 二 千 年 首 季 完 成 。 現 時 的 構 思 是 建 立 一 個 嶄 新 的 網 上 金 融 模 式 , 以 配 合 本 行 和 中 信 公 司 的 金 融 系 統 和 訊 息 產 業 系 統 的 發 展 。 計 劃 首 先 推 出 網 上 證 券 買 賣 , 長 遠 目 標 是 發 展 區 域 性 網 上 金 融 業 務 。

2. 發 展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 嘉 佳 及 嘉 金 經 過 調 整 改 革 及 增 聘 人 手 後 , 九 九 年 盈 利 較 九 八 年 分 別 上 升 百 分 之 八 十 六 和 百 分 之 二 百 四 十 二 。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 本 行 出 售 百 分 之 四 十 九 嘉 佳 及 嘉 金 權 益 予 中 信 公 司 , 加 強 與 母 公 司 在 證 券 和 投 資 銀 行 業 務 的 連 繫 。 因 此 , 嘉 佳 及 嘉 金 將 受 惠 於 相 互 之 間 的 業 務 轉 介 及 享 有 共 同 客 戶 基 礎 , 兩 公 司 的 市 場 形 象 和 於 中 港 兩 地 的 市 場 地 位 亦 可 進 一 步 提 升 。 憑 藉 母 公 司 的 優 勢 , 未 來 本 行 的 資 本 市 場 業 務 規 模 將 不 斷 擴 大 。

輕 裝 跨 入 二 千 年

在 管 理 層 的 專 業 領 導 及 員 工 和 客 戶 的 支 持 下 , 本 行 過 去 兩 年 經 歷 了 重 大 的 發 展 和 改 革 , 加 上 已 為 問 題 貸 款 作 了 大 幅 撥 備 及 追 收 , 基 本 上 擺 脫 了 金 融 風 暴 的 陰 影 及 歷 史 遺 留 下 來 的 問 題 。 本 行 相 信 最 壞 的 時 期 已 經 過 去 , 未 來 將 全 速 發 展 , 輕 裝 邁 進 高 科 技 的 年 代 , 預 期 二 千 年 將 會 是 本 行 豐 收 的 一 年 。

末 期 股 息

董 事 會 將 於 是 年 的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上 , 提 議 派 發 末 期 息 每 股 一 仙 ( 一 九 九 八 年 : 一 仙 ) 。 如 果 該 建 議 獲 得 通 過 , 本 行 將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五 月 九 日 或 前 後 , 向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五 月 三 日 登 記 於 股 東 名 冊 上 的 股 東 派 發 末 期 息 。

暫 停 股 份 登 記 日 期

由 二 零 零 零 年 四 月 二 十 五 日 星 期 二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五 月 三 日 星 期 三 , 首 尾 兩 天 在 內 , 本 行 將 暫 停 辦 理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 凡 持 有 本 行 之 股 票 而 未 過 戶 者 , 必 須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星 期 四 下 午 四 時 前 , 將 過 戶 表 格 連 同 有 關 股 票 送 達 香 港 皇 后 大 道 東 183 號 合 和 中 心 17 樓 1712 至 1716 室 本 行 之 股 份 登 記 處 ─ 香 港 中 央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 辦 理 過 戶 手 續 , 方 可 享 有 是 次 通 過 派 發 之 股 息 。

購 買 、 出 售 或 贖 回 證 券

本 行 於 年 內 並 無 贖 回 任 何 本 身 之 上 市 證 券 。 本 行 及 各 附 屬 公 司 於 年 內 均 無 購 入 或 出 售 任 何 本 行 之 上 市 證 券 。

公 元 二 千 年 問 題

本 行 已 順 利 過 渡 公 元 二 千 年 。 所 有 電 腦 系 統 在 過 渡 千 禧 年 及 期 後 均 運 作 正 常 , 而 一 切 有 關 處 理 公 元 二 千 年 問 題 的 工 作 亦 已 如 期 完 成 。

本 行 已 制 定 一 套 「 恢 復 整 體 銀 行 業 務 計 劃 」 , 而 千 年 蟲 的 應 變 計 劃 亦 已 納 入 其 中 , 並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前 完 成 有 關 測 試 。 本 行 會 因 應 環 境 的 轉 變 而 對 千 年 蟲 的 應 變 計 劃 作 出 正 常 的 定 期 審 查 及 修 正 。

本 行 處 理 千 年 蟲 問 題 的 費 用 約 一 千 零 四 十 萬 港 元 , 已 全 數 於 一 九 九 七 年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之 損 益 帳 內 註 銷 。

承 董 事 會 命
蔡 重 直
總 裁 兼 行 政 總 裁
謹 啟

香 港 , 二 零 零 零 年 二 月 二 十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