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ITIC Bank International

信銀國際Motion信用卡(虛擬版)電子錢包「高達5%現金回贈」推廣(「推廣」)優惠條款及細則:

  1. 推廣有效期為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30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2. 推廣只適用於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銀行」)發出之信銀國際 Motion 信用卡(虛擬版)(「信用卡」)之會員(「會員」)。合資格信用卡是指由會員所持有由本行發出的信銀國際 Motion 信用卡(虛擬版) (「合資格信用卡」) 。
  3. 簽賬是指於推廣期以合資格信用卡透過接受Apple Pay 或 Google Pay付款之感應式讀卡器或手機應用程式內進行付款交易(「合資格簽賬」)。
  4. 會員於推廣期內憑合資格信用卡透過Apple Pay或 Google Pay作合資格簽賬可獲高達5%現金回贈(「現金回贈」) 。每位會員於推廣期內可享最高現金回贈金額為HK$200
  5. 簽賬現金回贈已計算 i)0.55%基本現金回贈及 ii)4.45%額外現金回贈。 基本現金回贈以每月月結單截數日計算, 並將於下一期的月結單顯示及回贈至會員之信用卡賬戶內。有關條款可參閱https://www.cncbinternational.com/personal/credit-cards/rewards-programs/tc/index.jsp 。 額外現金回贈將根據會員於每月月結單週期的累積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上述第 3 條條文)淨額計算, 並於推廣期完結後 3 個月內回贈至會員之指定合資格信用卡賬戶並顯示於月結單上。
  6. 只有已獲享銀行基本現金回贈的合資格簽賬(定義見上述第 3 條條文)方可享額外現金回贈。基本現金回贈最高可得之現金回贈金額,將為 i)銀行批核予會員之信用額或 ii)該月 HK$100,000 的 基本現金回贈認可簽賬交易( 以較低者為準),乘以適用之現金回贈比率(現為0.55%)。為免存疑,銀行臨時批核予會員之信用額並不獲享基本現金回贈。 有關條款請參閱https://www.cncbinternational.com/personal/credit-cards/rewards-programs/tc/index.jsp。
  7. 現金回贈只可作扣除簽賬消費,不可用作繳付結欠,亦不可退換、轉讓或兌換現金。 
  8. 本推廣可獲享的回贈總額將調至小數後兩個位。
  9. 會員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必須於推廣期內及現金回贈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享有此回贈。
  10. 會員如有任何欺詐或濫用成份,本行即會取消該會員獲享本推廣回贈的資格及其信用卡。本行將保留權利於有關信用卡賬戶扣除現金回贈之有關金額而不另行通知,及/或保留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的權利。
  11. 會員必須保留所有「合資格簽賬」的簽賬存根正本或正式交易紀錄。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在此推廣期間或期後隨時要求會員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正式交易紀錄及/或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供查閱。本行會保留所有提供予本行的有關文件而不予歸還。
  12. 合資格信用卡須受本行有關信用卡會員合約及所有其他現行適用的推廣活動的有關條款及細則所約束,詳情請參考www.cncbinternational.com。
  13. 本行保留權利可以不時刪除、取代、增補或修改任何本推廣優惠之條款及細則而毋須作事先通知。本行亦恕不承擔任何有關優惠或條款更改或終止所引起的責任。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14. 除本條款及細則另有明文訂明外,本條款及細則訂約方以外的任何人士概不可按照《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的規定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條款或享有其利益。倘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明確賦予任何第三方權力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款,則條款及細則訂約方保留權利可在毋須該第三方同意的情況下修改該條款或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其他條款。
  15. 本條款及細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香港法律管轄和詮釋,如引起任何爭議,或者與其有關之任何爭議均應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處理。
  16. 倘若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