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銀國際信用卡「套現分期計劃」之推廣條款及細則: |
1. |
信銀國際信用卡「套現分期計劃」(「此計劃」)只適用於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本行」)發行之信銀國際信用卡(個別及合稱為「信用卡」)主卡會員(「會員」)。信銀國際人民幣卡及信銀國際商務卡不適用於此計劃。此計劃的推廣期至2020年6月30日(「推廣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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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此計劃之會員將受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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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會員可申請的金額最低為HK$3,000。申請的金額須為HK$1,000之倍數。申請此計劃(「該申請」)最終批核金額(「獲批核金額」)將由本行全權決定。獲批核金額將由有關信用卡之可用信用限額及可用分期信用額內扣除。每月清還的貸款將被重新計算為有關信用卡的可用信用限額及可用分期信用額。為免生疑,未得本行同意的情況下獲批核金額不能全數或部分提早償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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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行擁有接受或拒絕該申請的絕對權利而毋須提供任何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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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般情況下,若本行在收到會員遞交完整的申請及所需文件(如適用)後二至四個工作天內處理該申請。會員將獲郵遞通知批核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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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若會員選擇將獲批核金額存入其指定之銀行戶口,該收款銀行可能會收取有關費用。本行對該等費用或收費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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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獲批核金額的每月供款將記入信用卡賬戶,在賬戶月結單上列明,並以消費簽賬類別受信銀國際信用卡會員合約或信銀國際雙幣信用卡會員協議(個別及合稱為「信用卡會員合約」)之條款及細則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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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如本推廣條款及細則與信用卡會員合約之條款及細則意義出現差異,概以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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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倘若會員未能於到期繳款日或以前全部清還信用卡賬戶月結單上所列明之總結欠,則該賬戶內之所有結欠(包括此計劃之每月供款)將按有關之信用卡會員合約支付利息及適用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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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行有全權並有絕對酌情權隨時要求會員清還尚欠獲批核金額的全部款項。不論任何原因,若賬戶或此計劃一旦終止,全數未償還之獲批核金額、所有須支付但尚未記入賬戶之每月行政費及任何利息(如適用)將立時到期繳付。本行並將收取手續費 HK$200,直接由賬戶內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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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獲批核金額將不獲享其他信用卡有關之推廣優惠/獎賞計劃包括但不限於「樣樣都後數」積分獎賞或現金回贈獎賞,亦不能計算於其他獎賞計劃或迎新禮品之簽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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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申請此計劃,會員同意及確認本行有權在檢討會員現有借貸的情況下,根據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之條款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提取有關會員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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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本行有權隨時終止或更改此計劃,或不時修訂、更改或補充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由於或關於此計劃的爭議,本行的決定為最終並有約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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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除本條款及細則另有明文訂明外,本條款及細則訂約方以外的任何人士概不可按照《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的規定強制執行本協議的條款或享有其利益。倘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明確賦予任何第三方權力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款,則協議訂約方保留權利可在毋須該第三方同意的情況下修改該條款或本條款及細則任何其他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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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廣條款及細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香港法律管轄和詮釋,如引起任何爭議,或者與其有關之任何爭議均應提交由香港法院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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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如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意義出現差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信用卡套現分期計劃常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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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需要留意,提前清還「信用卡套現分期計劃」必須支付提早償還手續費及所有須支付但尚未記入賬戶之每月行政費及任何利息(如適用),詳情請參閱附奉之信用卡套現分期計劃資料概要及「信用卡套現分期計劃」申請確認信。因此,建議客戶應先向本行查詢提前還款的總金額及考慮所涉及的手續費,才決定是否選擇提前還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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