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股票挂钩投资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及复杂投资产品,阁下应就该产品谨慎行事。 |
2. |
股票挂钩投资并非一般定期存款或其代替品,故不担保投资取得的回报及收益,并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所保障。 |
3. |
股票挂钩投资并不保本及无以发行人的任何资产或任何抵押品作为抵押。在最坏的情况下,阁下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款项。 |
4. |
最高的潜在回报可能是有限的。阁下有可能在股票挂钩投资的整个原定期内不获派付任何潜在现金红利金额。阁下可能于结算时以实物交付方式收取参考资产。 |
5. |
投资于本产品有别于直接投资于参考资产。于投资期内,阁下对参考资产无任何权利。参考资产的市价变动,未必会导致产品的市值及/或潜在分派,出现相应变动。 |
6. |
投资于股票挂钩投资时,阁下将承担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如有)的信贷风险。阁下将依赖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视情况而定)而非任何其他人的信誉。倘若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因破产或未能履行其就此产品之责任,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投资在此产品的全部资本。 |
7. |
股票挂钩投资涉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再投资风险,提早终止的风险,有限度的庄家活动,利益冲突,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汇率风险和有关人民币的风险。 |
8. |
股票挂钩投资价格或价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该产品的认购、买卖未必会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亏损。以往所取得的投资回报并不代表未来的收益表现。 |
9. |
如股票挂钩投资挂钩美国股票,投资者亦需注意相关风险,例如有关交易日及时段差异的风险及可能对阁下的影响,美国税务风险及若干资料可能仅会以英文提供。 |
10. |
阁下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阅读及了解有关销售文件以了解产品详情及所涉风险,以及应谨慎考虑自己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并于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意见。 |
11. |
股票挂钩投资并不受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所保障。 |
12. |
获证监会认可不等如对该产品作出推介或认许,亦不是对该产品的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证。 |
13. |
提供有限度的庄家活动安排,假如阁下于届满前出售阁下的股票挂钩投资,阁下可能蒙受亏损:股票挂钩投资乃为持有至结算日期而设计。假如阁下尝试于届满前出售阁下的股票挂钩投资,阁下就股票挂钩投资所收取的款项可能远低于阁下原有的投资金金。 |
14. |
产品的发行商及其联属公司所担当的不同角色,可能会引致潜在及实际的利益冲突,或有损产品对阁下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