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項:
部分投資產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投資決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應投資在該產品,除非中介人於銷售該產品時已向您解釋經考慮您的財務情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該產品是適合您的。您不應只單憑本宣傳品而作出投資決定。
有關證券交易之風險披露聲明:
(1)投資涉及風險。(2)證券價格有時可能會非常波動。證券價格可跌可升,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買賣證券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損失。(3)投資者應自行尋求有關稅務之專業意見,包括但不限於進行海外投資時可能涉及之遺產稅及紅利預扣稅等稅務責任。(4)投資者若投資於以非本土貨幣結算的投資產品,投資將受匯率波動的影響,可能導致本金出現虧損。(5)投資前投資者應細閱相關的證券買賣條款細則及風險披露聲明,並於有需要時諮詢專業顧問之意見。(6)人民幣乃受制於匯率風險。假如人民幣兌港元的價格貶值,則以港元計算的投資價值將會下降。而且人民幣與其他貨幣(包括港元)的兌換受到與人民幣有關的政策限制,並因此需要符合香港在有關方面的監管規定。而這些規定有可能因應與人民幣有關的政策限制的變動而有所修改。此外,人民幣現時不可自由兌換。實際兌換安排將視乎於相關時間當時的限制而定。
有關高息貨幣聯繫存款投資之風險披露聲明
(1) 高息貨幣聯繫存款並不等同定期存款,並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2) 投資於高息貨幣聯繫存款有別於直接買入聯繫貨幣。於存款期內,客戶並不享有聯繫貨幣的權利。聯繫貨幣於存款期內的匯率變動未必會導致客戶在高息貨幣聯繫存款的回報出現任何相應的變化。(3) 高息貨幣聯繫存款涉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衍生工具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 、銀行的信貸風險、貨幣風險、有關人民幣的風險及銀行提早終止的風險。(4) 最高潛在收益有限。(5) 高息貨幣聯繫存款並不保本,閣下可能損失全部存款金額。(6) 高息貨幣聯繫存款並不受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所保障。
有關投資基金之風險披露聲明
(1)投資基金並非一般定期存款或其代替品,故不擔保投資取得的回報及收益。 (2)投資者應注意投資涉及風險,過往之表現不能預示將來之表現。投資基金之價格可跌亦可升,甚至會變成毫無價值。投資於基金未必一定能夠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招致損失。在最壞情況下,投資基金的價值或會大幅少於你的投資金額。 (3)投資前,投資者應考慮其本身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其他相關條件,並參閱相關的銷售刊物、條款及細則及風險披露聲明。 (4)投資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詳細閱讀有關基金之銷售文件(包括當中所載之投資政策及風險因素)。如有需要,投資者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有關結構性票據(又稱為私人配售票據)之風險披露聲明
(1) 結構性票據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及複雜投資產品,閣下應就該產品謹慎行事。 (2) 結構性票據未經香港任何監管機構之認可。相關銷售文件未經證監會審閱,閣下應就該產品審慎行事。 (3) 結構性票據只供專業投資者買賣。 (4) 結構性票據並非一般定期存款或其代替品,故不擔保投資取得的回報及收益,並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5) 結構性票據並不保本及無任何資產或抵押品作為抵押。在最壞的情況下,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6) 投資於結構性票據時,閣下將承擔發行機構及/或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閣下將依賴發行機構及/或擔保人(視情況而定)而非任何其他人的信譽。倘若發行機構及/或擔保人因破產或未能履行其就此產品之責任,投資者可能會損失投資在此產品的全部資本。 (7) 提供有限度的莊家活動安排,假如閣下於屆滿前出售閣下的結構性票據,閣下可能蒙受虧損: 結構性票據乃為持有至結算日期而設計。假如閣下嘗試於屆滿前出售閣下的結構性票據, 閣下就結構性票據所收取的款項可能遠低於 閣下原有的投资金额。 (8) 閣下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閱讀及瞭解有關銷售文件以瞭解產品詳情及所涉風險,以及應謹慎考慮自己的財政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並於有需要時諮詢獨立專業顧問意見。 (9) 結構性票據並非上市及並不受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所保障。 (10) 最高的潛在回報可能是有限的。閣下有可能在結構性票據的整個原定期内不獲派付任何潛在現金紅利金額。閣下可能於結算時以實物交付方式收取參考資產。 (11) 投資於本產品有別於直接投資於參考資產。於投資期內,閣下對參考資產無任何權利。參考資產的市價變動,未必會導致產品的市值及/或潛在分派,出現相應變動。 (12) 產品的發行商及其聯屬公司所擔當的不同角色,可能會引致潛在及實際的利益衝突,或有損產品對閣下的利益。 (13) 結構性票據涉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如須實物交付掛鈎股票須承擔之市場價格變動,貨幣/匯率風險,有關人民幣的風險,計算代理的酌情權,潛在利益衝突,結算受影響,提早終止/贖回,對沖風險,對參考資產並無任何權利和突發事件。 (14) 結構性票據價格或價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該產品的認購、買賣未必會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虧損。以往所取得的投資回報並不代表未來的收益表現。
有關股票掛鈎投資之風險披露聲明
(1) 股票掛鈎投資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結構性產品及複雜投資產品,閣下應就該產品謹慎行事。 (2) 股票掛鈎投資並非一般定期存款或其代替品,故不擔保投資取得的回報及收益,並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3) 股票掛鈎投資並不保本及無以發行人的任何資產或任何抵押品作為抵押。在最壞的情況下,閣下可能損失全部投資款項。 (4) 最高的潛在回報可能是有限的。閣下有可能在股票掛鈎投資的整個原定期内不獲派付任何潛在現金紅利金額。閣下可能於結算時以實物交付方式收取參考資產。 (5) 投資於本產品有別於直接投資於參考資產。於投資期內,閣下對參考資產無任何權利。參考資產的市價變動,未必會導致產品的市值及/或潛在分派,出現相應變動。 (6) 投資於股票掛鈎投資時,閣下將承擔發行機構及/或擔保人(如有)的信貸風險。閣下將依賴發行機構及/或擔保人(視情況而定)而非任何其他人的信譽。倘若發行機構及/或擔保人因破產或未能履行其就此產品之責任,投資者可能會損失投資在此產品的全部資本。 (7) 股票掛鈎投資涉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再投資風險,提早終止的風險,有限度的莊家活動,利益衝突,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貨幣/匯率風險和有關人民幣的風險。 (8) 股票掛鈎投資價格或價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該產品的認購、買賣未必會賺取利潤,反而可能會招致虧損。以往所取得的投資回報並不代表未來的收益表現。 (9) 如股票掛鈎投資掛鈎美國股票, 投資者亦需注意相關風險,例如有關交易日及時段差異的風險及可能對閣下的影響,美國稅務風險及若干資料可能僅會以英文提供。 (10) 閣下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閱讀及瞭解有關銷售文件以瞭解產品詳情及所涉風險,以及應謹慎考慮自己的財政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並於有需要時諮詢獨立專業顧問意見。 (11) 股票掛鈎投資並不受香港投資者賠償基金所保障。 (12) 獲證監會認可不等如對該產品作出推介或認許,亦不是對該產品的商業利弊或表現作出保證。 (13) 提供有限度的莊家活動安排,假如閣下於屆滿前出售閣下的股票掛鈎投資,閣下可能蒙受虧損: 股票掛鈎投資乃為持有至結算日期而設計。假如閣下嘗試於屆滿前出售閣下的股票掛鈎投資,閣下就股票掛鈎投資所收取的款項可能遠低於閣下原有的投资金额。 (14) 產品的發行商及其聯屬公司所擔當的不同角色,可能會引致潛在及實際的利益衝突,或有損產品對閣下的利益。
有關外幣之風險披露聲明:
外幣投資需承受因匯率波動而產生的風險,或會令客戶賺取利潤或招致虧損。客戶如將外幣兌換為港幣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外幣匯率變動而蒙受虧損。人民幣現時不可自由兌換。實際兌換安排將視乎於相關時間當時的限制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