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部分投资产品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投资决定是由您自行作出的,但您不应投资在该产品,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您解释经考虑您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您的。您不应只单凭本宣传品而作出投资决定。
有关证券交易之风险披露声明:
(1)投资涉及风险。(2)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跌可升,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3)投资者应自行寻求有关税务之专业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海外投资时可能涉及之遗产税及红利预扣税等税务责任。(4)投资者若投资于以非本土货币结算的投资产品,投资将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本金出现亏损。(5)投资前投资者应细阅相关的证券买卖条款细则及风险披露声明,并于有需要时谘询专业顾问之意见。(6)人民币乃受制于汇率风险。假如人民币兑港元的价格贬值,则以港元计算的投资价值将会下降。而且人民币与其他货币(包括港元)的兑换受到与人民币有关的政策限制,并因此需要符合香港在有关方面的监管规定。而这些规定有可能因应与人民币有关的政策限制的变动而有所修改。此外,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实际兑换安排将视乎于相关时间当时的限制而定。
有关高息货币联系存款投资之风险披露声明
(1) 高息货币联系存款并不等同定期存款,并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所保障。(2) 投资于高息货币联系存款有别于直接买入联系货币。于存款期内,客户并不享有联系货币的权利。联系货币于存款期内的汇率变动未必会导致客户在高息货币联系存款的回报出现任何相应的变化。(3) 高息货币联系存款涉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衍生工具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银行的信贷风险、货币风险、有关人民币的风险及银行提早终止的风险。(4) 最高潜在收益有限。(5) 高息货币联系存款并不保本,阁下可能损失全部存款金额。(6) 高息货币联系存款并不受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所保障。
有关投资基金之风险披露声明
(1)投资基金并非一般定期存款或其代替品,故不担保投资取得的回报及收益。 (2)投资者应注意投资涉及风险,过往之表现不能预示将来之表现。投资基金之价格可跌亦可升,甚至会变成毫无价值。投资于基金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招致损失。在最坏情况下,投资基金的价值或会大幅少于你的投资金额。 (3)投资前,投资者应考虑其本身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阅相关的销售刊物、条款及细则及风险披露声明。 (4)投资者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详细阅读有关基金之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之投资政策及风险因素)。如有需要,投资者应谘询独立专业意见。
有关结构性票据(又称为私人配售票据)之风险披露声明
(1) 结构性票据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及复杂投资产品,阁下应就该产品谨慎行事。 (2) 结构性票据未经香港任何监管机构之认可。相关销售文件未经证监会审阅,阁下应就该产品审慎行事。 (3) 结构性票据只供专业投资者买卖。 (4) 结构性票据并非一般定期存款或其代替品,故不担保投资取得的回报及收益,并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所保障。 (5) 结构性票据并不保本及无任何资产或抵押品作为抵押。在最坏的情况下,阁下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款项。 (6) 投资于结构性票据时,阁下将承担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如有)的信贷风险。阁下将依赖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视情况而定)而非任何其他人的信誉。倘若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因破产或未能履行其就此产品之责任,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投资在此产品的全部资本。 (7) 提供有限度的庄家活动安排,假如阁下于届满前出售阁下的结构性票据,阁下可能蒙受亏损: 结构性票据乃为持有至结算日期而设计。假如阁下尝试于届满前出售阁下的结构性票据, 阁下就结构性票据所收取的款项可能远低于 阁下原有的投资金额。 (8) 阁下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阅读及了解有关销售文件以了解产品详情及所涉风险,以及应谨慎考虑自己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并于有需要时谘询独立专业顾问意见。 (9) 结构性票据并非上市及并不受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所保障。 (10) 最高的潜在回报可能是有限的。阁下有可能在结构性票据的整个原定期内不获派付任何潜在现金红利金额。阁下可能于结算时以实物交付方式收取参考资产。 (11) 投资于本产品有别于直接投资于参考资产。于投资期内,阁下对参考资产无任何权利。参考资产的市价变动,未必会导致产品的市值及/或潜在分派,出现相应变动。 (12) 产品的发行商及其联属公司所担当的不同角色,可能会引致潜在及实际的利益冲突,或有损产品对阁下的利益。 (13) 结构性票据涉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如须实物交付挂钩股票须承担之市场价格变动,货币/汇率风险,有关人民币的风险,计算代理的酌情权,潜在利益冲突,结算受影响,提早终止/赎回,对冲风险,对参考资产并无任何权利和突发事件。 (14) 结构性票据价格或价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该产品的认购、买卖未必会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亏损。以往所取得的投资回报并不代表未来的收益表现。
有关股票挂钩投资之风险披露声明
(1) 股票挂钩投资乃涉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及复杂投资产品,阁下应就该产品谨慎行事。 (2) 股票挂钩投资并非一般定期存款或其代替品,故不担保投资取得的回报及收益,并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所保障。 (3) 股票挂钩投资并不保本及无以发行人的任何资产或任何抵押品作为抵押。在最坏的情况下,阁下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款项。 (4) 最高的潜在回报可能是有限的。阁下有可能在股票挂钩投资的整个原定期内不获派付任何潜在现金红利金额。阁下可能于结算时以实物交付方式收取参考资产。 (5) 投资于本产品有别于直接投资于参考资产。于投资期内,阁下对参考资产无任何权利。参考资产的市价变动,未必会导致产品的市值及/或潜在分派,出现相应变动。 (6) 投资于股票挂钩投资时,阁下将承担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如有)的信贷风险。阁下将依赖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视情况而定)而非任何其他人的信誉。倘若发行机构及/或担保人因破产或未能履行其就此产品之责任,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投资在此产品的全部资本。 (7) 股票挂钩投资涉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再投资风险,提早终止的风险,有限度的庄家活动,利益冲突,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汇率风险和有关人民币的风险。 (8) 股票挂钩投资价格或价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该产品的认购、买卖未必会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亏损。以往所取得的投资回报并不代表未来的收益表现。 (9) 如股票挂钩投资挂钩美国股票, 投资者亦需注意相关风险,例如有关交易日及时段差异的风险及可能对阁下的影响,美国税务风险及若干资料可能仅会以英文提供。 (10) 阁下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阅读及了解有关销售文件以了解产品详情及所涉风险,以及应谨慎考虑自己的财政状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并于有需要时谘询独立专业顾问意见。 (11) 股票挂钩投资并不受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所保障。 (12) 获证监会认可不等如对该产品作出推介或认许,亦不是对该产品的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证。 (13) 提供有限度的庄家活动安排,假如阁下于届满前出售阁下的股票挂钩投资,阁下可能蒙受亏损: 股票挂钩投资乃为持有至结算日期而设计。假如阁下尝试于届满前出售阁下的股票挂钩投资,阁下就股票挂钩投资所收取的款项可能远低于阁下原有的投资金额。 (14) 产品的发行商及其联属公司所担当的不同角色,可能会引致潜在及实际的利益冲突,或有损产品对阁下的利益。
有关外币之风险披露声明:
外币投资需承受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风险,或会令客户赚取利润或招致亏损。客户如将外币兑换为港币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外币汇率变动而蒙受亏损。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实际兑换安排将视乎于相关时间当时的限制而定。